【发包公告】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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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JYFB202311001)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勘测设计(含核载、检测、钢结构设计加固)、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并网接入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包括计量表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项目利用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建筑屋顶进行光屋顶面积约500平方米,安装容量0.05MW,采用“自发自用”运营伏布置,模式,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5.47万度。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建设地点:宣州区;
2.5控制价:38.8万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施工方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振宣融资担保集团官网(http://www.xczxdb.com/)下载交易文件及附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6.1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响应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评标过程中需询标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电话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宣城市宣州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8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505637899
代理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110809012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GCDmqBwZan49LjMDJY_VA
提取码: 4t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