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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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负责人毛红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介绍《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中小微企业融资继续呈现“量增、面扩、价降”态势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这些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往往会面临融资的问题,不少经济学家说这是世界性难题。随着信用信息广泛共享和大数据技术深入应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提供了信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李克强总理要求,要推动贷款需要的涉企信息共享,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展普惠金融。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部门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运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即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为基础,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架起一座“信息金桥”。
 
        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微企业融资继续呈现“量增、面扩、价降”态势。从全国情况看,截至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约18.73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据初步统计,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超过7万亿元。应该说,“信易贷”模式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目前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情况,与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部分部门和行业数据难以获取,以及信息获取成本较高等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世纪疫情冲击带来的不确定性,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这也是近期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保市场主体、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措施之一。《实施方案》坚持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为出发点,多种方式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公益性原则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画像。强化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三是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接入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接入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将获取的信息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倾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更好发挥信用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重要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些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不断地向前推进。信用作为“基石”,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应该说贡献了一份应有的力量。具体您问到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我想通过三个方面来作回答。
 
        一是搭建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地方用好各类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为银行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截至目前,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经与103个地方实现了互联互通,覆盖了273个地方的站点,入驻的金融机构超过2000家,企业超过1380万家,实现了互联互通,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中小微企业都提供了非常便捷的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强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目前已覆盖近11亿自然人和7000万市场主体。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支持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和加工信用信息,促进扩大信用贷款的规模。备案132家征信机构经营企业征信业务,并依法批准有关征信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坚持全国与地方、市场与政府“双轮驱动”,推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新推广新型融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以信息充分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应用为特征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企互动”“银商合作”等相关机制。现在“信易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知道,也非常受大家的欢迎。截至目前,通过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大概1.65万亿元,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上述三个方面综合性措施的共同作用之下,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有了明显提升,我们感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整个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下一步,我们在运用信用服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支持的同时,还要在总体上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会继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信用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当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随着互联网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应用,信息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大力推动信息共享也是社会各方的普遍诉求和热切期盼。
 
        应该说,近年来我国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长足发展,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建立了综合性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了46个部门和各省区市;同时,各专业领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法院、交通、税收、海关等信用信息系统,已经或正在实现互联互通,为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从我们此前调研的情况看,目前信用信息共享水平还难以满足市场主体的融资需要。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还有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没有实现共享。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反映,不少重要的信用关联信息很难获取,但这些信息对于准确客观描绘企业信用状况十分必要,相关信息的缺失将极大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获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便利性还有待提高。据我们了解,一些银行要获取这些信息,需要与多个地方、多个部门分别对接,需要接入多个平台,所以迫切需要有一个平台能够适当整合后,一揽子提供信息。
 
        《实施方案》正是针对这些堵点和痛点,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资产、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既要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也要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风险。
 
        一是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实施方案》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对37项信息逐一明确了共享信息的内容、方式、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更具可操作性。不仅注重共享数据规模,而且也注重共享数据质量,要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化的高水平信息共享。
 
        三是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益性原则,向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平台根据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安全集约高效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把这份文件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实际上,在文件起草的过程中,我们就已经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并提前启动了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