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国声谷创新发展、光伏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介绍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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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4个文件,大力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和产品、光伏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省政府已正式印发。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发展新能源汽车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十三五”时期,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连续5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推广量占全球一半以上,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多年发展,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产销量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列。目前我省以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等产品为主导的整车协同发展态势已基本确立,动力电池及系统、氢燃料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关键领域拥有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先企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整车-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我省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49.5万辆,居中部地区第一、全国前列。2020年我省产量10.5万辆,居中部地区第一、全国第四,占全国比重7.7%。大众汽车(安徽)公司正式揭牌、蔚来汽车中国总部落户合肥,比亚迪动力电池项目落户蚌埠并已开工建设,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正式开工建设。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驶入发展快车道。但从当前发展形势看,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如在产业规模、产业链培育、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发展等方面都存在着差距和不足。

       二、起草过程

       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仅是推动安徽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实现汽车强省的必由之路。在组织起草《行动计划》过程中,我们认真研究贯彻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文件,摸底调研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加强产业研究分析,将国家政策文件精神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贯彻落实到《行动计划》之中;同时,借鉴吸收广东、上海等地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或方案等,借鉴吸收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行动计划》初稿形成后,我们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召开重点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书面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行动计划》,并上报省政府。今年6月,《行动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审定同意后,于近日正式印发。

       三、起草思路

       《行动计划》立足于推动安徽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加快建设汽车强省,主要有以下几个创新点:

       一是主动承接、有所侧重。与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国家15部委《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国家三部委5月份新出台的促进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相呼应,提出我省的发展方向: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发展目标:产量占全国10%以上。

       二是系统联动,多方发力。从产业体系培育、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生态优化和开放合作等多个方面,多向发力,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等多链协同,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产销结合,操作性强。《行动计划》设立了4个专栏,在生产端对年度产量、创新平台、智能工厂等目标任务都按年度作了量化、细化,在需求端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作了安排和部署。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交通强省、数字江淮建设,以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合作,深入推进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和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产业创新生态,推动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规模速度、质量效益双提升,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培育3-5家有重要影响力的整车企业和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拥有10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70%以上;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整车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高质量产业体系培育行动。针对我省产业体系不够完善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发挥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做好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设计、投放和市场推广;实施强链补链工程,支持动力电池及系统、电机及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配套”,吸引一批优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上下游企业向安徽转移、集聚,鼓励“整零”合作,实施“基地+基金”发展战略,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二是创新引领行动。针对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三横”核心技术等有待突破提升、芯片短缺等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创新平台,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建设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攻克核心技术,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开展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应用。

       三是产业升级行动。针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水平及智能网联水平偏低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加速智能制造,塑造品质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加强品牌培育,实现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双提升;促进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与互联网、5G通信等企业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与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互联,支持开展智能汽车车路协同测试及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人-车-路-云”高效协同。

       四是生态优化行动。针对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除公交以外其他公共领域应用滞后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等产业配套生态建设不足问题,《行动计划》提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各类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氢设施;健全汽车服务体系。

       五是开放合作行动。针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协作、开放不够等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国际化步伐,引进来、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加快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政策体系支撑、强化部门区域联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这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市场逻辑,撬动资本力量,支持中国声谷加快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我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声谷建设发展。2017年,省政府出台《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对中国声谷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截至2020年底,中国声谷成功实现“双千目标”。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声谷创新发展,2020年6月,李锦斌书记召开中国声谷座谈会,要求“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中国声谷政策、只增不减。今年3月9日,王清宪省长批示要求“锚定‘十四五’达到5000亿产值的目标,进行顶层设计”,并于6月3日召开中国声谷建设专题会。何树山副省长多次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和部省领导小组会,研究中国声谷支持政策和行动计划。

       一、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内容

       《支持政策》以提升关键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基础为核心,以优化政策环境,繁荣产业生态,加强公共服务为牵引,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奖补,通过公开揭榜挂帅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创新、研发产品产业化等,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给予创新产品一定额度奖励。

       (二)支持初创企业发展。从落地、研发、融资等方面给予初创企业成长支持,对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业创新团队落地中国声谷并实际运营的,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对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开发的创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初创企业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初创企业融资给予支持。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实施“龙头+配套”带动发展项目,鼓励企业做大规模,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

       (四)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综合利用中国声谷企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针对教育、医疗、交通、城管、商业、广电等行业领域以及生产车间、企业园区、机关办公、居民社区等应用场景,制定“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建设示范项目。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社区等示范应用单位先行试用首批次、首台(套)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软硬一体化终端和服务平台产品,按照省“三首一保”政策给予奖补给予奖补。

       (五)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对中国声谷入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工资性年收入和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进行补贴;开展人工智能和软件领域创新人才实训培养,对省内学校和中国声谷企业合作建设初创人工智能实训室和软件开发实训室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六)支持产业聚集发展。支持发力新基建,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在中国声谷园区率先布局,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新基建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鼓励建设软件名城名园,支持建设不同层次的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体验促销中心。支持中国声谷举办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入园发展项目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奖励,并给予每次大赛活动经费补助。

       (七)支持对外宣传推介。支持中国声谷企业主办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新技术发布会、软课题研究等,鼓励中国声谷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给予一定补助。

       此外,《支持政策》还在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要素支持、健全体制机制和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容

       一是明确了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2021-2023年推动中国声谷创新发展总体目标,到2023年中国声谷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3000亿元,入园企业达到1500-2000户。

       二是明确了任务:《行动计划》提出了大力实施核心技术协同攻关行动、强链延链补链行动、企业主体倍增行动、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产业集聚发展行动、重点产品推广应用行动、软硬件价值提升行动、人才引进培育行动等8大方面发展任务共23条具体工作。

       三是明确了保障措施:《行动计划》提出了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加强统计考核工作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等5条保障措施。

       《若干政策》和《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国声谷的信心决心。随着政策和计划的落地实施,安徽省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印发了《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下面就该《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有关背景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也是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随着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光伏发电成本显著降低,市场规模加速扩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光伏产业加快提质增量、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也为我省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省光伏产业持续提质增量,实现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汇聚光伏上下游企业超过150家,已形成从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及配套,到逆变器、储能电池、发电工程等较完整的产业链。2020年,全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60%,营业收入超过6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光伏电池及组件产量20.6GW,同比增长近80%,产量居全国第三位;光伏逆变器产量达35GW,连续多年稳居世界前列。截至2020年底,全省光伏累计发电装机13.7GW,居全国第6位。以合肥、滁州“双极”为引领,蚌埠、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等地特色布局、竞相发展的光伏产业新格局初步形成。但从当前发展形势看,我省光伏产业发展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如在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发展资源等方面,相比苏浙和中西部部分地区仍有所差距。

       为做好《行动计划》起草工作,我们前期针对光伏产业政策开展了专题研究,充分吸收借鉴国内专业研究机构行业报告和兄弟省市已出台的产业规划等相关资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光伏企业、项目问卷摸排,作为《行动计划》编制的参考,先后赴合肥、滁州等地市对重点光伏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开发区和部分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意见。今年6月,《行动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审定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思路

       《行动计划》充分结合我省光伏产业发展特色实际,针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四个突出、四个聚焦”的工作思路:

       一是突出培育主体聚焦发展壮大。《行动计划》紧扣企业这一关键市场主体,聚焦推进省内光伏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瞄准光伏龙头企业精准开展“双招双引”,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着力推动全省光伏产业提质量、上规模。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聚焦特色优势。充分考虑我省实际,着力发挥我省出口较为便利、光伏玻璃产地等优势,重点推动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中下游环节以及光伏玻璃等配套环节发展。

       三是突出技术引领聚焦高端发展。积极引导布局下一代电池技术、先进组件技术以及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应用技术,推动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产品制造和平台管理智能化升级。

       四是突出推广应用聚焦产能消纳。支持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铜铟镓硒薄膜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光伏产品在相关领域开展特色应用示范,支持探索“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直供电等新模式,推动光伏产品在更多领域实现更大规模应用。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

       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光伏玻璃、电池、组件、逆变器等产业链上下游重点环节,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龙头带动集聚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发展,提出了包括提升技术水平、构建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应用示范、打造产业集群在内的一系列具体目标,特别是明确提出了到2023年全省光伏产业营业收入“三年翻一番”、产业链产值实现1500亿的产业规模总体目标。

       重点任务方面,从技术、产品、企业、应用等多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强化高端产品供给、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优良产业生态、推动智慧赋能升级、加快拓展市场应用共6项重点任务,以及加快推动技术创新研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特色应用示范等16条对应的具体推进举措,由省有关单位和相关市政府共同推动落实。

       组织保障方面,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政策扶持、优化产业环境、拓展消纳能力、规范有序发展等措施,指导各地区做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下一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切实抓好统筹调度和贯彻落实,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