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业:条例护航行业迎来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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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融资担保行业迎来一件大事——8月21日,国务院颁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与以往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同,《条例》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作为“行政法规”颁布,立法层级进一步提升。这在类金融领域中非常少见,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融资担保行业的高度重视与肯定,同时此举也提振了业界信心,为行业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
  “截至2017年9月,累计担保项目近3万个,提供了超2500亿元担保服务,其中担保项目中的95%以上都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担保服务。”在公司成立20周年活动上,首创担保公司董事长黄自权说,该公司一直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作为使命,经过积极探索发展,该公司现已逐步形成了“聚焦中小微、覆盖全行业”的鲜明经营特色。
  从全行业来看,融资担保行业服务小微和“三农”的体量有多大?从截至2016年年底的数据来看,当年全国机构担保金额合计超过2.93万亿元(含再担保),比上年增长7.2%,其中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为2.04万亿元。在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余额为1.15万亿元,“三农”融资担保余额为2200亿元。
  作为银行与企业连接的桥梁,融资担保既能为银行分担风险,又能为企业提供增信,成为疏通融资渠道、打通融资瓶颈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因此,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融资担保的定位与作用——“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新型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融资担保公司行为,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了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作用。
  对此,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也表示: “融资担保天生具有增加信用、沟通信息、分担风险的功能,是引导金融进入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重要渠道,对于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资金融通,特别是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模式不断涌现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担保机构都在积极探索促进自身发展的模式。其中,融资担保的“安徽模式”着力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便是有益探索之一。此外,中关村科技担保的“一二三中关村模式”也得到银监会等部门的高度认可。据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董事长段宏伟介绍,该模式包括三点:一是聚焦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一个中心”,集中体现政策要求;二是以差异化风控体系和服务产品持续创新为“两个基点”,为政策目标实现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市场化自主经营、专业人才激励约束和以融资担保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三项机制”,为政策落地提供有效支撑。
  黄自权介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全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在产品创新上,依托产品研发体系,结合不同客户群体,累计设计出了数十个广受中小微企业和市场认可的担保产品,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产品实施了批量化、标准化、格式化、信息化的操作,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另外,公司独创“注册资本金+政府托管资金”“双轨制”管理模式,在北京市各区县设立了16个分支机构,与30余家银行展开合作。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中华表示,公司秉持的理念是服务创新。通过多样化的创新产品培育小微企业、伴其成长,包括投保联动、天使资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他认为,融资担保行业一方面要不忘初心,坚持政策性定位;另一方面要秉持完全市场化运作理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减量增质严控风险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市场融资风险上升,制约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些根本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近年来,全行业年新增担保代偿规模基本都在60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代偿率达到3.3%,远超平均担保费率,收益与风险不匹配的矛盾日渐突出,不少担保机构经营难以为继,业务收缩、停滞甚至逐步退出市场。在《条例》出台及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实现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减量增质、做精做强是基本主题。
  黄自权认为,“控制好风险、精细化管理”是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只有防控好风险,企业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这些年来,我们经历了经济上行期的快速发展,也经历了经济下行期的压力增大、担保行业代偿高发的冲击,同时还经历了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结构深度转型调整,但我们都经受住了考验,实现了稳中求进。没有好的风控,做到这些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深深体会到,防控好风险是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发展、行稳致远的关键。”
  中关村发展集团首席金融战略专家许均华表示,金融行业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融资担保行业想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需要壮大自身实力,建立分担机制。